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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恢复农民对土地财产的所有权



  为什么我国的农民问题那么难解决?三农的问题那么复杂?政策每年都在出,而且都是一号文件,是最重要的政策,但是却见效甚微。原因就是没有抓住根本,是在外围兜圈子。核心问题是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。这么多的研究、讨论、调研,统统都在外头兜圈子,谁也不谈所有权。这很奇怪。难道大家都不明白吗?未必。问题在意识形态上。公有制这顶大帽子吓得大家都不敢越轨。



  其实,在农业之外,公有制的限制早已突破了。如果没有千千万万个私营企业,中国的改革开放根本不可能成功。私营企业已经占了国民经济的半边天下。唯独农业,公有制还在起作用,它起的阻碍作用非常明显,其核心问题就是农民对土地的财产所有权。



  改革开放前,中国的农民是什么权利都没有的一个群体。即使挨饿也不能从事公社以外的生产;不能选择工作;不能流动,挨饿也只能在当地饿死,不许出门讨饭;不许自己结社,只能听命于政府;不能改变农民身份;无权像城里人那样享受政府分配的生活用品;农民不能坐飞机,当然更不能出国。大约5年前农民还没有资格考公务员。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,以上这些歧视一个个都被逐步取消了。唯独土地的所有权还在禁区里。要想解决三农问题,最重要的恐怕就是恢复农民对土地财产的所有权。



  个人对财产的所有权是人权的一种。奴隶是没有财产所有权的,他本身还不属于他自己,何来对财产的权利。现代社会中的人已经不是奴隶,而是自由人。自由人应该有对财产的所有权。



  为什么财产权是人权的一种?因为人权的出发点是避免人与人之间的冲突,为每一个人划分一个权利的界限。比如生存权,说的是每个人的生命得到保护,不容他人侵犯。这就避免了个人与个人之间,或政府与个人之间对生存的侵犯。信仰权也一样,各人有权选择自己的信仰,别人不得干预,从而避免彼此的冲突。个人之间的互相侵犯也需要政府来解决。因为个人是很弱小的,没有能力保护自己。一个人的财产被偷了,他自己对此是无能为力的,只能报案,请警察局来破案。所以人权的保护问题大部分变成了政府的事。



  农民可以买一台电视机放在家里,这是他的财产,是受到保护的。如果小偷偷了他的电视机,他可以报案,警察局有责任为他立案,侦查破案。这就是财产所有权的体现。但是对农民而言电视机不是他最重要的财产,土地才是他最重要的财产。而恰恰土地是不让农民拥有的。他们被剥夺了对土地的所有权。政府可以随时随地转移土地的所有权,不需要得到农民的同意。或者说,你不同意也没办法,你去报案,法院是不会受理的。你不得不同意。



  解放初,斗地主,分田地,农民得到了土地,以为他们具有了对土地的所有权。但是过了没几年,搞合作化运动,生产资料都要归公,由队里统一经营。后来搞人民公社,除了一小块自留地,其他的地都归了公。就算自留地也是没有所有权的。到1978年,搞责任制包产到户,各家临时分了一块地,但并不固定,随着人口的变动,地块要重新分配。土地的所有权归小队集体。农民还是说了不算,没有发言权。由于对土地没有明确的所有权,发生了公地悲剧,大家只管使用,不管维护,地力下降,有机质减少,而且生产积极性不能保护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,政策规定土地承包30年不变,甚至50年不变。可是所有权还是模糊的。更准确地讲,农民还是没有对土地的所有权。



  为了解决和所有权相关的问题,政府可以说是费尽了心思。再三强调承包制不变,延长承包期,又说要加强土地的流转,又是土地入股,土地可以作抵押,土地可以置换出租,还有小产权制,花样多得眼花缭乱。但是最根本的所有权问题始终避而不谈。而恰恰所有权才是问题的根子。它是绕不过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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